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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快递常识中需要知道的几点 | 
                     
                     
                      | 发布时间:15-02-13 | 
                     
                     
                          1. 寄件人在交寄快件时应使用英文或法文一项一项具体、精确、真实的填写;填写时须使用打字机或圆珠笔,以使运单各联笔迹清晰明了;  
 2. 收、寄件人名地址应具体精确,而且应该尽量提供电话号码,以方便在快件出现问题时能抓紧时间联络;收件人地址仅仅为邮政信箱号码的快件一概不予收寄;本公司对快件地址不正确或不说所造成的送达耽搁不承担责任;  
 3. 快件内不能够夹寄现金,危险品等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所列的禁寄物品以及承运人禁止作为快件走运的物品;对寄件人违背禁、限寄所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 责任;   
 4. 根据国际航空运送协会的有关规定,当快件的体积重量超过实际的重量时,快件的运费标准将依据其以及重量给予收取。具体计算公式为:长X宽X高/6000=体积重量   
 5. 为保障快件成功过关,请在相对应栏目内用英文具体、如实向海关申报快件内件(包括文件资料)的品名、件数、重量、申报价值及原产国等项目,同时所有物品类快件都应随附以英文填写的商业发票一式三份,不然将可能致使通关耽搁;  
 6. 对地址有误、不详或夹寄禁寄物品的快件,在退回时由寄件人承担退件运送资金;如寄件人不需退回,则有关快件将当场烧毁;   
 7. 补偿标准  
  (1) 对证实为耽搁的快件,补偿价格为该票快件运费的50%;  
  (2)对消失、完全损坏的商务资料类快件,每件的补偿价格为RMB800元(根据国际运送条目标准赔偿。不管其对发件人的商业效用或特殊价值怎样),并退回已收取的该票快件的运费;  
  (3)对消失、完全损坏的物品类快件,除退回已收取的运费外,按每票RMB800元(根据国际运送条目标准赔偿)给予补偿;  
  (4)对于内件部分消失或部分损坏的物品类快件,将按该票快件的申报价值给予补偿,但最高补偿额不超出RMB800元(根据国际运送条目标准赔偿);  
  (5)本公司对不可抗拒力和间接损失不承担补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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